产品名称 |
有机肥生产线,有机肥厂,有机肥发酵设备,小型有机肥生产线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外观 |
颗粒 |
想要开办有机肥厂,除了掌握必要的有机生产技术以及配置合适的有机肥生产线设备,还需要了解新的新国家有机肥行业生产标准。自公布有机肥执行新的生产标准以后,有机肥生产厂家都应遵守国家有机肥生产标准,将公司所生产的有机肥料生产标准都更改为执行N525-2012的新标准。今天肥料设备生产厂家程翔重工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下有机肥料生产新标准N525-2012的具体内容: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有机肥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和以动植物产品为原料加工的下脚料为原料,并经发酵腐熟后制成的有机肥料。
本文件不适用于绿肥、农家肥和其他农民自积自造的有机粪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01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备
GB/T6679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8576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真空烘箱法
GB18877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
GB18877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19524.1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19524.2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HG/T2843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
HY884生物有机肥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a有机肥料OrganicFertilizer
主要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经发酵腐熟的含碳有机物料,其功能是改善土壤肥力,提供植物营养,提高作物品质。
b鲜样FreshSample
现场采集的有机肥料样品。
4.要求
a外观颜色为褐色或灰褐色,粒状或粉状,均匀,无恶臭,无机械杂质。
b 有机肥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项目 | 指标 |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45 |
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5.0 |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 ≤30 |
酸碱度,pH | 5.5-8.5 |
c 有机肥料中重金属的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项目 | 指标 |
总砷(As)(以干基计) | ≤15 |
总汞(Hg)(以干基计) | ≤2 |
总铅(Pb)(以干基计) | ≤50 |
总镉(Cd)(以干基计) | ≤3 |
总铬(Cr)(以干基计) | ≤150 |
d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杆菌群数指标应符合NY884的要求。
5试验方法
本文件中所用水应符合GB/T6680中三级水底册规定。所列试剂,除注明外,均指分析纯试剂。实验中所需标准溶液,按HG/T2843规定制备。
6检验规则
a本文件中质量指标合格判断,采用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b有机肥料应有生产企业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生产企业应所有出厂的有机肥料均符合4.2的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批号、产品净含量、总养分含量、生产日期和本文件编号。
c重金属含量、蛔虫卵死亡率河粉大肠杆菌群数为型式检验项目,有下列情况时应及时检验:
正式生产时,原料、工艺发生变化;
正式生产时,定期或积累到一定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d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二倍量的包装袋中选取有机肥料样品进行复检;重新检验结果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整批肥料判为不合格。
e采样
1)抽样调查
有机肥料产品抽样方法见表3
表3
项目 | 少采样袋数 | 总袋数 | 少采样袋数 |
1-10 | 全部 | 182-216 | 18 |
11-49 | 11 | 217-254 | 19 |
50-64 | 12 | 255-296 | 20 |
65-81 | 13 | 297-343 | 21 |
82-101 | 14 | 344-394 | 22 |
102-125 | 15 | 395-450 | 23 |
126-151 | 16 | 451-512 | 24 |
152-181 | 17 |
总袋数超过512袋时,取样袋数按式(6)计算:
取样袋数(n)=3×3√N
式中:N--每批取样总袋数。
将抽出的样品袋放平,每袋从总长对角线插入取样器到四分之三处,取出不少于将抽出100g样品,每批抽取样品总量不少于2kg。
2)散装产品
散装产品取样时,按GB/T6679规定进行。
3)样品缩分
将取样的样品迅速混匀,用四分法将样品缩分至约1000g,分装于三个干净的广口瓶中,密封、贴上标签,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取样人姓名。其中,一瓶用于鲜样水分测定,一瓶风干用于产品分析,一瓶保存至少两个月,以备查用。
f试样制备:将6.5.3中一瓶风干后的缩分样品,经多次缩分后取出100g样品,迅速研磨至全部通过Ø1mm尼龙筛,混匀,收集于干燥瓶中,做成分分析用。
g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需仲裁时,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7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a有机肥料用覆膜编织袋或塑料编织袋衬聚乙烯内袋包装。每袋净含量(50±0.5)kg、(40±0.4)kg、(25±0.25)kg、(10±0.1)kg,平均每袋净含量不得低于50.0kg、40.0kg、25.0kg、10.0kg。
b有机肥料包装袋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商标、有机质含量、总养分含量、净含量、标准号、登记证号、企业名称、长治。其余按GB18382执行。